海外资金投资新西兰公司的法律变化
新西兰是一个资本高度流动的国家,同时也一直在接受海外的资金对新西兰境内生意的投资;对新西兰投资比较大的资金来源地包括澳大利亚、美国、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等,不过近些年新西兰也对外资持有谨慎态度,一些比较敏感的土地和关乎于新西兰国计民生的业务,如果要接受海外资金的进入,需要提前向新西兰的海外投资办公室进行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才可以进行并购,否则,即便交易完成,也一定要灰溜溜的“退款”。
2020年,世界不平凡,新冠疫情席卷了全球,新西兰的旅游业和留学教育输出产业,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很多公司直接收入归零。所以新西兰政府也及时推出了新西兰境内的实体,寻求海外资金的时候,所需要适配的“法律”的变更。
所有的海外资金,如果需要投资新西兰境内敏感业务的公司(这里指的敏感不是“黄赌毒”之类,而是比如说林业、能源、水利、乳业等等关乎国计民生):
- 超过25%的资产或业务
- 现有的外资增资超过原有持股数量的50%、70%或100%
就需要告知 OIO (海外投资办公室)。
海外投资办公室也使用新的测试和批准方法,来应对进入的外资。这个测试方法叫做 National Interest Assessment,在外资瞄准敏感业务或者高风险资产的时候,就需要“被测试”。
一些很小的生意,OIO 是不关注的,比如说,外资要收购新西兰的一个餐厅,请随意,没人管。但外资要收购一个 Pak n Save,怕是没那么容易了。
该法律的变更内容的英文官方网址在这里,https://www.linz.govt.nz/overseas-investment/changes-overseas-investment-act
简单介绍一下新西兰的海外投资法 Overseas Investment Act
海外的投资项目或者说是投资提案,如果符合以下情况,就必须先要经过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的批准和审核:
- 交易金额超过一亿纽币的 — Significant business
- 所购买的新西兰的资产或者创建的业务,支持超过一亿纽币的 — significant business
- 投资敏感土地的时候 — Sensitive land
- 投资敏感土地权益(包括租赁权、或者控股这块土地的公司的股份)的时候 — Sensitive land
- 海洋专属经济区内的捕捞权 — Fishing Quota
上面提及的“敏感土地”,包括:
- 任何总面积超过5公顷的非城市土地(例如农场、林场、海滩)
- 特定岛屿
- 湖泊、海滩、保护地、保留地、有历史意义的地点
- 如果是农场(例如牧场),那么还要接受更严格的额外的条款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