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员工雇佣协议中的竞业条款
竞业条款,competition agreement,它是新西兰的公司在与员工签订雇佣合同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个条款。竞业条款主要阻止员工在离职后,跳槽到可能影响其前雇主业务的同类型企业中工作,或者开设一个与前雇主的业务相似的公司。其实,从法律上来说,更合理的说法应该叫做 restraint of trade。
在新西兰,许多行业细分领域“都很小”,比如保险、金融、法律等等,跳来跳去就那么几个企业,客户也就那么多,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不被伤害,雇主在与雇员协商后,可以同意在雇佣协议中加入竞业限制条款。这些条款旨在通过限制员工在为该雇主完成工作后的业务活动来保护企业的商业敏感信息,或者防止员工“带走客户”等等(虽然带走客户这个事情其实防不住)。它们通常仅限于特定的地理区域(比如,就在奥克兰的同类企业),并且仅在员工工作结束后持续特定的时间段(通常是一年)。
竞业条款有两种主要类型:
- 非竞争 non-competition – 前雇员被禁止在与其前雇主业务类似的领域工作
- 非招揽 non-solicitation – 允许前雇员在相同或类似行业从事另一份工作,但不得就其新业务与其前雇主的客户联系
举例说明:
- 限制前雇员在一段时间内与前客户合作
- 限制员工在同一行业工作一段时间以保护商业秘密
- 限制员工在从事主要工作的同时从事同一行业的次要工作
- 阻止雇员在与前雇主合理地理距离内从事同一行业的另一份工作
如果您打算经营或加入与前雇主竞争的企业,强烈建议您就竞业限制条款寻求专业独立法律建议。但是请注意,如果你签字了,那么表明认可该竞业协议在你的雇佣合同中的存在,则你必须按照其中的条款遵守离职后的就业行为;除非该条款可以在法庭上因为“无法执行”被推翻(后文有解释)。
如果雇主希望在未来限制员工变成自己的“竞争对手”,则必须在雇佣协议中明确规定竞业限制条款;但是,即使雇佣协议中有这样的条款,也可能无法执行。这是因为,竞业条款的条件是否合理非常重要。
竞业限制条款是否可执行?
考虑竞业限制条款是否可执行的一些因素包括(竞业条款必须对双方公平,并且不超出常理):
- 前雇主是否有应保护的商业利益。竞业条款不能简单地保护雇主免受竞争。他们必须具有需要保护的严重商业利益,例如:
- 生意联系或者往来
- 某个秘密的过程或者流程
- 机密信息
- 对前客户等的强大影响力
- 限制所述活动是否合理。限制不得不合理地阻止员工在其工作领域谋生
- 限制期限是否合理:
- 通常竞业限制会持续几个月?
- 任何超过 12 个月的期限都是不合理的(极少数领域有例外)
- 法院在决定时间段是否合理时也可能会考虑工作的长度
- 限制的地域或人口限制是否合理。竞业条款可能仅限于特定区域或一群人(例如前客户)。例如,竞业条款可能会限制员工在其前雇主业务范围内同一个城市工作,或可能阻止员工与前客户合作或试图吸引前客户
- 雇员的职位。员工必须担任相关职位才能对前雇主的威胁,比如说,保险公司的 Broker 跳槽到竞争对手公司去做清洁卫生,虽然公司形成竞业,但是岗位完全不会
- 员工工作结束的原因,例如,如果员工被无理解雇,竞业条款可能不再适用。如果员工被正当解雇,竞业限制条款仍可能适用,具体取决于条款的措辞
- 是否因为竞业条款的存在,在员工离职的时候,给予雇员公平补偿
如果竞业限制条款不合理会发生什么
如果雇佣合同中的竞业条款不合理,就业关系局或就业法庭可能会声明该条款不能强制执行,因此雇员不必遵守。
法院还有权修改合同以使竞业条款的限制变得合理。
比如,要求两年内不得同业竞争,就是不合理的;或者说,在辞职后,要求你在全新西兰范围内都不得从事同样岗位的工作或者运行同类生意,就是不合理的;再或者,一些完全不敏感的行业,非要加一个“竞业协议”,也很扯淡,比如说,你在麦当劳做汉堡,跳槽到肯德基去炸鸡块了,虽然都是快餐,但是麦当劳让你签署竞业协议就很搞笑了(举例说明而已,麦当劳请别当真)。
使用前雇主工作岗位中的机密信息
即使员工的雇佣协议没有包含特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他们的雇主也可以阻止他们以可能影响雇主业务的方式使用某些高度机密的信息。
一般情况下,雇员都会记得在前雇主的环境下的一些信息,这是下意识的;但员工不应该写下并刻意记住业务信息以用于其他工作。一般技能也可能不是机密技能,但如果员工已经学习了雇主特有的特定技能或技术,那可能是机密的。
受保护的机密信息示例:
- 客户名单
- 详细的会计信息
- 客户详细信息列表
- 客户想要什么的
- 客户调查结果
- 促销信息
- 产品配方的价值
如果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条款会发生什么?
如果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或泄露、滥用前雇主的商业机密信息,雇主可以向雇佣关系局申请禁令,禁止员工继续此类活动。
雇主也可以要求赔偿,以弥补他们可能因违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失,以及对违约或违反诚信义务的处罚。
更可怕的是,一些很小的行业领域,一旦雇员因为竞业协议违规而被前雇主追责,那么这个人在行业里的声誉也就完蛋了。谁敢雇佣一个未来会跳槽马上来和自己的生意竞争的雇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