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新西兰买房,居然发现屋顶藏了23万现金
试想一下,假如你买了一套房,然后在房子里发现了巨额现金,那么这笔钱到底该属于谁呢?
最近,一对新西兰夫妇就遇到了这个问题。
屋顶发现23万现金
2021年底,一对基督城夫妇买了一套房子。
次年5月他们在装修房顶时,电工在天花板中发现了5个布满灰尘的真空密封塑料袋,里面装满了20和50纽币的现金,总额为232,440纽币。
电工将现金交给了这对夫妇,而他们决定报警。
经查询,这批现金是在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发行的。而且这种打包方式表明,这些钱应该是贩毒所得。
警方相信这些钱是2018年之后被放到屋顶里的,同时也向前房东、前租客进行过调查。
租客方面,没有人知道这笔钱的来历,也没有证据表明他们和犯罪所得有关。
但房东(一个家族信托)里面其中一人则在2019年因为持有大麻而被定罪,并且与帮派Mongrel Mob有关联。
但这名成员目前已经去世,他的兄弟也说他不太可能去过那套房子,甚至可能不直到这房子是家族信托所有。
今年2月19日,警方向高等法院申请针对这笔款项的限制令。
法院支持警方说法
警方表示,这笔钱属于《犯罪收益(追回)法》定义的“污染财产”,也就是通过“重大”犯罪活动获得的。
任何被视为“受污染”的资产(现金、房产、车辆、珠宝)都可能被没收并充公。
而这对夫妇则认为,他们自己没有从犯罪活动中非法获利,这些钱一旦到了“无辜方”手上,就不应再被视为“污染财产”。
法官Rachel Dunningham表示,这笔钱的数额之大和进账之快,让她确信这是贩毒的赃款。
“举个例子,当毒贩向无辜的第三方出售汽车或向裁缝支付衣服费用时,这辆汽车或支付给裁缝的款项就不再受到污染。”
但这对夫妇发现这笔钱时,应该已经意识到那是赃款,所以不使用“无辜方”的定义。
她批准了警方申请的临时限制令,表示这笔钱对那夫妇而言也是意外之财,不会因此造成他们生活上的困难,各种争论可以“以后再谈”。
专家:赃款不宜久留
无论法院的判决如何,发现并保管可能属于犯罪分子的大量资金,其实都会带来安全风险。
坎特伯雷大学犯罪学家Jarrod Gilbert博士警告说,犯罪分子可能会回来找这笔钱。
“这个人可能现在还在坐牢,当他出狱了就会过来找钱.......而且他们往往都是来者不善。”
Gilbert博士说,报警不仅是最安全的做法,而且从伦理道德上也该这么做。
此外他还表示,拿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也可能会被视为犯罪行为,人们必须设法将物品归还给失主,或将其交给警方,否则他们可能会被指控盗窃。
Reference:
https://www.nzherald.co.nz/nz/criminal-proceeds-recovery-couple-say-they-should-be-allowed-to-keep-232000-found-in-roof-space/ORZASTYCDZGERINGBOFXJMK2PI/
https://www.thepress.co.nz/nz-news/350401958/finders-keepers-christchurch-couple-find-232000-home-cei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