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的不诚实犯罪 dishonesty crime
新西兰的司法系统中,对于不诚实犯罪有着广泛的定义。所谓的“不诚实”犯罪 dishonesty crime,指的并不是“你撒谎了”,也不是很多华人朋友觉得“偷税”“欺诈”等等这么小的领域。在新西兰,不诚实犯罪包括偷窃、盗窃、欺诈、逃税等等。
有些朋友说,偷窃和盗窃不是一回事儿吗?在英语中,偷窃是 theft,盗窃是 burglary,这两个词比较相近,但是还是有区别的。偷窃 theft 指的是“拿走不属于你的东西”,这往往是说随身扒窃(这在新西兰几乎没有),或者是公司的会计偷了公司账上的钱,或者是你在游泳池把钱包手机放在池边游泳完了发现钱包手机衣服都没有,或者是你开了便利店被一些人偷了东西了,或者是车丢了,这些都是“偷窃”。而盗窃 burglary 指的则是“侵入他人领地后实施财产侵犯行为”,比如说撬门入室盗窃,或者是在工厂仓库区晚上趁着没人把里面的物品洗劫一空,这就是“盗窃”。
在新西兰的各种犯罪行为中,侵财类型的犯罪占据七成以上,并且实际上有大量的“不诚实”犯罪并没有被上报,受害人自认倒霉了。
在新西兰的入室盗窃的破案率很低,根据警方的数据统计,大部分的入室盗窃发生在下午时刻,而只有不到15%的入室盗窃案件最终被侦破,而所谓的“侦破”也并不是说受害人的财物能被追回,而只是找到了小偷而已。
至于说“专业人士”盗窃,比如公司的会计偷公司的钱,或者是董事非法侵占股东或者客户的资金权益,则比较少见,但是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就是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
“欺诈”fraud 则定义不特别的明确,主要是指的通过欺骗来剥夺他人的财物的犯罪行为。
“逃税”tax evasion 在新西兰的税法中有更明确的阐述和界定,在本文不做详细的叙述,但是 tax evasion 同样被归为 dishonesty crime。
为什么有些朋友说新西兰警方对于盗窃案件的能力低下呢?其实这也有些冤枉了新西兰警察了。新西兰三权分立,警察和法院“不穿一条裤子”,很多情况下,警方耗费了大量的精力侦破的案件,送到法院后嫌疑人可能判了几十个小时社区劳动就完事儿了,这让警察叔叔们抓坏人的动力和意愿也严重下降了。至于说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就要回到1950年代了,在之前,新西兰对于盗窃犯罪的判罚是比较严的,你侵犯了多少财产,你的刑期就会有多长,而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后,思想发生了变化,法院更希望通过罚款、缓刑、限期拘留等方式来对“犯了错的年轻人”进行判罚避免入狱。
2002年,新西兰再次更改量刑,法院必须考虑将罪犯“留在社区”而不是将他们“送往监狱”的可行性,只要在可行性OK并且不会威胁他人安全的情况下,法官绝大部分时候会让犯罪分子免于坐牢的处罚。在新西兰,大约只有6%的盗窃罪被判处监禁,另外说一下,新西兰入室盗窃的最高刑期是10年,但是很少有罪犯会被判到这个程度。
正因为新西兰的“抓”“判”都如此的“轻描淡写”,导致了犯罪成本低,而重复犯罪的比例则很高。
为了预防盗窃犯罪,新西兰的居民和业主往往使用高级的锁具、围栏、栅栏、摄像头、防盗报警器和雇佣安全巡逻保安来防止盗窃损失。因此,新西兰也发展出来一个大型的财产保安产业,来帮助保护私人财产。这与中国大陆思维中的“警察来保护你别被偷东西”的想法是相对不同的,因为警察是“公权力”中的一种,对个体的私人财产的保护力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