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房产交易中的 Double Settlement 是什么意思?
众所周知的,新西兰的房地产市场最近几年非常火热,各路的投机资金以各种形式流入这个小小的房地产市场之中,让新西兰的房产价格涨幅位居世界前列。既然是投机盛行的市场,那么自然少不了“炒房客”的身影;使用自有资金或者能够申请到大笔的银行贷款的炒房客自然是实力非凡,还有另外一类专业的“快进快出”类型的投机客,有多快呢?同日交割两次,算不算快?这种超级快速的换手方法,就是本文要介绍的知识,Double settl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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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 settlement,也可以写作 Double closing,它是一种在原卖家、中间人和最终买家之间、涉及到三方的房地产买卖的形式。中间人,也就是投机人,他们并不使用自己的一分钱去投入这个交易的房产中,而是先与原始的卖家商量好一个销售的价格,以及交割日期,并签订一份合同,其中的销售价格是让中间人有利可图的一个价格;而后,中间人(投机者)会寻找“下家”也就是最终的接盘人,用一个高一些的价格与最终买家签订另一份合同,而交割日期很有可能与刚才的那一份合同非常接近甚至是同天。
举个例子说明,例如:
- 原始卖家 A
- 投机者 B
- 最终买家 C
投机者 B 先与原始的卖家 A 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使用 100万新西兰元 购买其房产,并于 8月1日下午 交割;而后,投机者 B 再与最终买家 C(或者说下一家接盘者)签订另外一份买卖合同,销售金额为 110万 新西兰元,交割日期为 7月31日或者是 8月1日上午。这样,8月1日的时候,最终买家C的律师会把交割款 110万新西兰元打入中间人B(投机者)的账户,完成房产交割,而买家C的房款到账后,中间人会把100万新西兰元在下午的时候给到原始卖家A的律师账户中,完成交割。投机者自己一分钱没掏,赚了10万(当然了,这个例子中没有计算中介费的因素,没有计算房产交割涉及的律师费,更未考虑新西兰税务局对于快进快出所涉及的税务问题)。
这种交割方式是新西兰人最为痛恨的炒房形式之一,但是在新西兰的房产交易中,最近几年确是常有的现象。这种形式违法吗?一点都不违法,因为投机者给了真正的卖家A他想要的房款,也给了最终买家C想要的房产,中间人在其中不动声色的捞了一笔而已。当然了,虽然不违法,但是新西兰各界普遍认为这是相当不道德的一种行为,潜在的损害了原始卖家A的利益,也把新西兰的房产价格炒得很高弄得新西兰人怨声载道。
Double settlement / closing 还有另外一种很少见的情况,就是真正的买家和真正的卖家之间希望彼此隐藏身份,于是找了一个中间人做一个透明的代理,这个中间人并不以赚取利润差为目的,而只是做真正买家和卖家至今年的防火墙;这样可以避免买卖双方的信息暴露给对方。这种情况在其他的西方国家比较多,在新西兰则相对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