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雇员请病假的相关知识
大家都知道新西兰的雇用法律规定,雇员在为雇主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拥有带薪病假和年假,但其实很多华人雇员朋友、甚至是雇主朋友都对“请病假”的具体时间规定有点模糊,那么本文就为大家普及一下最简单的新西兰雇员病假的相关知识。
只要是签订雇佣合同的雇员,在为同一个雇主连续工作六个月后,有权利开始得到每年五天的带薪病假,也即是 Paid Sick Leave。如果在刚入职的六个月时间内,雇主认认可,那么也可以为员工的病假支付薪水,不过新西兰通用的雇佣合同(广大中小企业使用的)都是标明了,作为雇员,你先做六个月,在六个月内你可以病,但是病假雇主可以不付工资哦;六个月后,每12个月,雇员都可以得到5个带薪的病假;有些大公司会有更优惠的规定,比如说“某大公司”工作八年以上的员工,可以请无限制的带薪假(站长绝不会告诉你这是哪家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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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请病假呢?
- 雇员自己生病或是受伤了
- 雇员的配偶(伴侣)生病或是受伤了,必须有人陪护
- 法律规定雇员有看护责任的人生病或受伤了
新西兰的病假怎么请?
通常来说都是发邮件啦,当然作为雇员,只要你对你的雇主没有意见,那么请病假是越早越好,这样雇主可以提前安排人手来替换你的岗位;如果起床才发现自己特别不舒服没法上班,那么也要在早上的时候给雇主请假。请假的方式最好是电子邮件或者是电话通知,当然了,给雇主发短信也是可以的但是不太正规哈,首选电子邮件,这样无论是雇主还是雇员都可以得到电子档保障以便今后在计算病假的时候有据可依。
请一两天的病假雇主可以拒绝或者是问什么病吗?当然不行,如果员工符合所有条件,偶尔请一到两天的病假,雇主不可以拒绝;站长也发现很多华人雇主,特别喜欢顺口问一句“啥病啊?”,殊不知这么问是没有礼貌的,不符合西方的文化,因为生病是特别隐私的事情;而且即便雇主知道雇员是装病,那也必须符合雇佣法案和新西兰的各种隐私保障法案,不能够逼迫员工说自己到底怎么了。反正,病了就是病了。
雇主怀疑雇员恶意请病假怎么办?雇主可以要求雇员提供医生出具的病假条,证明雇员的疾患是否影响到了正常上班的能力,不过有个前提,雇员连续请病假三天以上才可以要求医生的病假条;若是雇员只是请了一两天病假,雇主当然也可以要病假条但是,但是,但是(看清楚哈),雇主需要为雇员支付开病假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例如看GP的问诊费、交通费、停车费等等,所以,如果雇佣关系不是特别的僵,一两天的病假,雇主就忍了吧,记得新西兰雇员的权利好大、雇主好柔弱。
病假可以积攒吗?当然可以啦,英文叫做 Carry Over,妥妥的,新西兰的雇佣法律允许雇员将没有使用完毕的年假积累滚动到下一年、下两年等等,雇员第一年没有休息过病假,那么第二年休息10个病假也是没问题的,雇主都要带薪支付;但是,雇员不可以要求雇主将病假“折现”,比如说,今年五个病假我都没有休息,明年还有病假,老板,你把这五天折成一个礼拜的工资给我吧;老板如果同意,那么双方 DEAL,可以这么做;如果老板不想这么做,员工也不能逼迫老板必须 Cash Out 的。再补充一句,带薪病假最多可以累积到每年20天,不能再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