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商家在节日期间收取服务附加费必须告知消费者
老生常谈,希望华人商家不要因小失大。尤其是,经过2020年,新西兰的华人餐饮业都十分的挣扎,需要在节日期间多挣一点,以弥补高额的假日员工工资,和高企的原材料成本。但是,holiday surcharge 必须提前告知消费者,在店内明示。
圣诞节、节礼日和元旦,新西兰的小零售业和服务业都在勉力支撑。由于要支付员工高额的加班费用和假日工资,中小商家有些情况下会选择对于服务进行 extra charge(也就是附加费,通常为总账单的 15%),不过,不少的华人中小服务业的业主,要么完全不敢收取服务附加费,要么收取的过程不那么的符合新西兰的法律。所以,特地老生常谈,告诉中小企业主以及消费者,新西兰商家在节日期间收取服务附加费的规定。
根据新西兰《公平交易法1986》(Fair Trading Act 1986)中的规定,如果商家或是企业在节日的期间需要向顾客收取服务附加费,这种行为是被保护的。但是,在收取服务费用之前,必须清楚的向顾客提前告知附加费用的存在,并且准确描述收取附加费用的原因(例如节日期间雇员工资成本翻倍了,等等)。写了这些,商家就可以大大方方的在公众假日的这一天收取附加费用了,放心吧,新西兰的消费者没有那么的挑剔,你提前告知了,消费者也是通情达理的,多掏10-15%的服务费也是心甘情愿的,毕竟过节大家都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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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消费者在见到了商家的告知后,认为附加费用收取不公平,大不了消费者换一家去消费即可,而不能够对这个商家收取节日附加费用的行为进行投诉。但是,如果没有提前告知顾客“节日附加费”的存在,在顾客结账的时候突然多收了比如说15%的附加费,那么商家麻烦可就大了。
另外,除去提前告知顾客附加费的存在以外,还要确定收取附加费的那一天必须是公众假期,例如,每年的圣诞新年共计放假四天,都是 public holiday,这四天商家才能够收取额外费用;除此之外都不可以收取消费者“节日附加费”。
例如,2020年的圣诞节,只有12月25日和12月26日可以收取 holiday surcharge,而随后的12月27日(星期日)和12月28日(星期一,补假),均不可以收取 holiday surcharge。2021年1月1日和1月2日,可以收取 surcharge,1月3日(星期日)和1月4日(星期一,补假),也不得收取 holiday surcharge。
对于被乱收费的顾客而言,若你跟商家交涉没有结果,没关系,可以拨打新西兰商务委员会的电话 0800 943 600 或者通过商务委员会的网站进行投诉;商务委员会的人可喜欢管这种“闲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