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出租房屋涉及的时间概念
很多居住在新西兰的华人拥有不止一套房屋,并且希望靠出租房屋获取一定的利润。在新西兰购买房产是十分简单轻松的事情,只要地段不是太糟,房屋的屋况不算太差,那么也很容易在市场上找到租客,并收取稳定的租金。如果您不希望将您的投资房交给专业的租房中介管理而希望由自己来负责出租的事项,那么有一些与租房相关的时间概念您需要了解,并且将这些规定带入到租房之前的合同中,做到保障双方利益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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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出租房屋的一些时间长度概念
以下看新西兰网站为您列出一些常见的新西兰出租房屋的时间长度概念:
- 房东要求涨房租,必须至少提前60天书面通知租客
- 至少180天才能够涨房租一次
- 房东可以对租客收取押金(bond)也就是华人常说的Bond金,但是最多只能收取等于四周房租的押金
- 房东收取的Bond金,必须在23天之内交到政府机构,不允许房东自己持有
- 房东可以预收房租,但是预售房租最多不能超过两周
- 两次收房租的间隔不能小于两周(如果房客每两周缴纳一次租金的话)
- 如果租客有拖欠房租的现象,则可以一次性要求其补全差的房租,无论几周
- 如果通过专业的房产出租中介找到租客,则通常需要由租客付一周的租金作为中介费
- 房东与房客可以签订长期合同Fix Term Contract,最长可以到五年时间
- 如果签订长期租房合约,那么合约中要写明是否可以在合约期中涨房租(Review),如果没有写明,则合同有效期内不可以涨价
- 如果签订了长期合同例如三年的合约,那么房客有权利将自己的姓名加入到房产的Title中(例如租客需要使用房产Title为孩子选择学校)
- 如果签订长期合约,且合约未执行完毕,房东希望卖房子则必须通过房客的同意,而且接手的房东必须允许合同执行完毕才可以要求房客搬家或涨房租
以上这些要点,无论对于房东或是房客,都是必须要了解的知识;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够在出现问题的时候,调出合同作为依据,使用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