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的前滩与海床法则
新西兰是个美丽的岛国,也是一个前殖民国家,现移民国家,南北两个主岛,和若干有人、无人居住的离岛,共同组成了长白云的故乡,所有的土地,都属于这个国家的人民。
但是,很多华人朋友都知道,土地的归属权好说,但是到了海边和浅海地区,归属权往往就非常复杂了。
早在2000年左右,关于海岸和海滩的公共使用权和公共所有权就成为新西兰的焦点问题之一,南岛北部的毛利人向毛利人土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马尔堡峡湾的前滩和海床是否为毛利人的土地。
什么是前滩和海床?
在新西兰,
- 海床(seabed)是完全在水下的陆地(海岸周围的海域)
- 前滩(foreshore)是经常被潮汐覆盖的土地(海滩的潮湿部分)。它包括春季涨潮所覆盖的陆地,陆地上方的空气和水所占据的空间,以及陆地下方的土壤和岩石。
新西兰政府所有权
1840 年,怀唐伊条约将英国普通法或习惯法引入新西兰。它规定,新西兰政府(新西兰政府)是沿海水域、前滩和河床的所有者。作为所有者,王室(英国)将新西兰的部分前滩和海床授予其他人;但与此同时,拥有该土地的主人、依然需要让公众在他们的海岸捕鱼或使用船只。
毛利人权利
很长一段时间,毛利人利用水下的土地来划独木舟、娱乐、钓鱼、战斗、埋葬和采集海菜、海藻、海带;而英国政府、殖民政府的假定所有权,忽略了这些毛利人的权利。
从 1840 年开始,新西兰政府对承认毛利人对前滩和海床的使用呈现出不置可否的态度。
公众对海床和前滩的使用权
新西兰人传统上认为他们有权使用河流、溪流和海滩;但是,法律并没有确认他们有这个权利。
女王链(The Queen’s chain)是海边前滩 20 米宽的地带,沿着海岸、河流和溪流的边缘。它在新西兰,被公众用于娱乐。人们相信 The Queen’s Chain 提供了从陆地一侧进入前滩的合法通道;但是海岸的某些部分,一直是私有的。
2004 年前滩和海床法
1997 年,马尔堡峡湾的毛利人,向毛利人土地法院申请将该地区的前滩和海床确定为毛利人的固有土地。在毛利法院决定是否可以审理此案之前,高等法院裁定:
- 一旦新西兰政府购买了土地,任何毛利人/部落将失去对其前滩的固有利益
- 海底海床一直归新西兰政府所有
案件进入上诉法院。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一决定,并表示可以在毛利土地法院审理此案。不过,在此之前,政府通过了《2004 年前滩和海床法》,其中规定:
- 新西兰政府是前滩和海床的所有者(私人拥有的部分除外)
- 公众有权进入前滨进行娱乐,并有权在前滩和海床上航行船只
- 自 1840 年以来人们一直从事的习俗活动受到保护
- 拥有前滩附近的土地并自 1840 年以来一直使用部分前滩和海床的人,可以主张领土固有权利,并向政府申请所有权的认可
2011 年海洋和沿海地区法
2011 年,国家党领导的政府用 2011 年海洋和沿海地区法案取代了 2004 年前滩和海床法。前滩和海床的政府所有权被“无所有权”制度所取代。
根据法律规定,毛利部落可以向法院申请或与官方协商承认固有权利或特定经济区域的固有海洋所有权。但是,这些利益不能阻止现有的权利和用途,例如捕鱼、水产养殖和公共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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