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雇员是否可以拒绝使用指纹或面部扫描仪?
尽管面部识别、指纹识别、掌纹识别、甚至虹膜识别等高技术设备在全球一些国家大行其道,但在新西兰这样重视隐私保护的国家,人的权利永远是第一位的,使用科技手段监控、识别、记录人们的行动,是受到法律极大限制的。
比如说,一些新西兰的公司想要使用指纹打卡机、或者是面部扫描打卡机,就会被一些员工抵制。
指纹扫描、掌纹扫描、面部扫描、虹膜扫描,这些统称为“生物识别”,通常是在扫描对应的人体部位后,抽取若干个特征点,生成一个唯一的识别特征并保存,有待今后运用。
既然是扫描+抽取+保存,那就涉及到数据的隐私了。
通常,信息数据有六个阶段:
- 生成
- 保存
- 使用
- 分享
- 留档
- 销毁
员工第一次使用生物扫描设备,对信息进行采集的时候,就是数据的生成创建阶段,随后就会被保存;每次打卡或者作为安全门禁使用的时候,就会被使用;而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如果员工离职后,是不是要把生物数据从系统中彻底删除、还是要留存一段时间,这就涉及了留档和销毁两个阶段;如果公司比较“流氓”,还会把这个数据分享出去,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通常这种生物识别机器的数据是不会分享的)。
那么,如果你的公司、你的雇主,希望在工作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或者指纹扫描系统来取代传统的门钥匙、打卡机、门禁系统、刷卡系统等,行不行呢?
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需要按不同情况解释。
第一种情况,员工入职的时候雇佣合同已经写明,有这些系统,将采集信息,那么,你签订了雇佣合同,就等于认同该条款,那么公司要求你扫描生物信息,你也没啥好抱怨的,你不采集,公司就可以解雇你。
第二种情况,员工入职的时候雇佣合同没有写,但是公司随后安装了生物识别打卡系统,如果员工自己OK无所谓那也就无所谓了,如果员工较劲,雇主就必须在采集之前,与员工签订一个雇佣合同的补充修改协议,声明这个东西,如果员工不签署,雇主再和员工解释、商量。
第三种情况,员工入职的时候雇佣合同没有写生物特征采集设备在工作场所的运用,随后安装的系统,是为了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而并非是上班下班打卡这种东西,那么由于这是与 Workplace Safety 相关的,员工对此即便有意见,也是没地方去投诉的,雇主可以因你不肯采集必要的生物信息,影响工作场所安全,而警告、解雇你。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一个负责任的公司,都会写清楚,如何采集,数据如何存储和保护,当员工离职的时候,所采集的生物特征信息是否还会被保留、保留多久、删除的时候如何确保数据完全失效,等等等等。
最后说一句吧,指纹、掌纹等设备,采集的都是特征点,所以对你的生物信息隐私的侵害性不算大,大家就别太纠结了。至于面部特征信息采集,就像中国大陆那样广泛运用的,由于这后面的数据采集太详细,你的生物信息(面部照片)不仅会被采集、存储,还可能被用作训练AI等,这在新西兰是极大的隐私侵害,如果你的雇主要安装这种设备,你是可以提出抗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