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全国范围内的可回收垃圾分类新规今起实施
新西兰各地的可回收垃圾分类规则将从今日(2月1日)起发生变化。
这些规则是到 2027 年全国标准化回收服务新举措的一部分,其目的旨在到2027年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垃圾回收服务标准化。这项计划还引入使用了厨余垃圾桶。
包括Clutha、Hurunui以及西海岸地方议会在内共有4个地方政府无法在截止日期前达标,他们将在2027年之前增加各自对玻璃制品的回收,而Gore地方议会需要增加对废纸及塑料制品的回收。
另有8个地方政府没有路边垃圾回收能力–而有关部门表示,新政府还没有决定这些议会中哪些需要在2027年前提供相关服务。
所有地方议会及城市议会从2月1日起统一标准化的主要规定有:
- 只有1类、2类及5类塑料制品可以被回收(如果包装上的可回收标签没有标注相应数字,则不可以放入路边垃圾桶中);
- 此外你可以丢弃玻璃瓶和玻璃罐、纸张及硬纸板、铝制及铁制的易拉罐、罐头(部分地方议会提供单独用于玻璃回收的回收箱);
- 气雾喷罐等硬质金属罐不可回收,你需要将这类垃圾送到当地的垃圾中转中心、金属回收商或你自己的垃圾桶中(你所在的议会定期上门的垃圾收取服务);
- 压膜纸盒–比如Tera Pak这类盒装牛奶、果汁的包装不属于可回收垃圾;你应将这些物品丢弃至当地的社区回收中心、中转站或你自己的垃圾桶中;
- 任何尺寸小于50毫米X50毫米的物品都不属于可回收垃圾;
- 所有瓶盖必须取下,单独丢弃在自己家的垃圾桶中。
据了解,可回收垃圾桶中大概有16%的垃圾是不可回收的,而这部分物品也会污染垃圾桶本身,导致整体不可回收。
塑料袋不应该丢弃在可回收垃圾桶中–它们会缠绕在分拣机上。 塑料袋以及软塑料制品可以送往一些商家的特定回收箱,这些商店专门提供了特殊可回收垃圾桶。否则请将这类垃圾丢在你自己家的垃圾桶里。
1类、2类、5类塑料制品是指什么?
我们放进自家可回收垃圾桶里的大部分塑料容器为1类、2类及5类塑料。
垃圾处理企业Waste Solutions的经理Parul Sood表示,相比那些由3类、4类、6类和7类等质量较差的塑料制成的包装容器,这些塑料制品更容易回收加工利用。
“这意味着它们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回收)市场都很有限。减少我们对塑料的依赖并重复利用它们,而不是用完即丢,这很重要。”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塑料分类示例:
1类塑料: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塑料)
- 果蔬用的外包装塑料盒;
- 非酒精类饮料及饮用水的瓶子;
- 用来装花生酱这类食品的较硬的塑料容器。
2类塑料:高密度聚乙烯(HDPE塑料)
- 牛奶瓶;
- 果汁瓶;
- 洗发水瓶;
- 清洁用品瓶。
5类塑料:聚丙烯(PP塑料)
- 部分外卖容器;
- 塑料餐具;
- 2升装冰淇淋包装盒;
- 大号酸奶包装盒。
以下是一些可能不再成为可回收塑料垃圾的例子。这类废弃物要么应当被丢弃到你自己的垃圾桶里,要么联系你所在议会寻求更多处理方式。议会网站上会有不可回收物品处理方式的更多信息。
3类塑料:聚氯乙烯(PVC塑料)
- 用于装食物或外卖的透明托盘;
- 一些带有坚固手柄的大型容器;
- 用于存储或打包电池、电子产品的塑料容器。
4类塑料:低密度聚乙烯(LDPE塑料)
- 一些肉类的托盘或外卖的包装容器;
- 一次性塑料袋;
- 泡泡纸(气泡膜、气珠膜);
- 保鲜膜。
6类塑料:聚苯乙烯(PS/EPS塑料)
- 六联杯包装的酸奶盒;
- 一些肉制品托盘;
- 一次性泡沫杯;
- 保护性包装(指用于运输仓储过程中保护物品的包装材料)。
7类塑料:其他塑料(多种不同类别的混合性塑料,包括BPA、聚碳酸酯、丙烯酸、尼龙、聚乳酸纤维以及玻璃纤维)
- 奶瓶和吸管杯;
- 光盘;
- 塑料玩具;
- 部分食品和电子产品的外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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