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租房终止合约的通知期是多少天?
在新西兰,租客与房东之间的房屋租赁协议最好以书面形式完成;因为新西兰是一个高度法制化的社会,“口头协议”“君子协议”虽然方便,但有时候却会损害单方、甚至是双方的利益。房客无论是承租一套房屋中的一间房、还是以整租的形式租下整套房子,都应该在合同中写明“终止租约的通知期”是多少天;毕竟任何一个人不可能永远租住一个房产,那么何时退租、怎样退租、提前多少天通知就是合同中最重要的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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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西兰,法律比较保护房客一方;以周期性方式租赁的房屋,若要终止租赁,需要房东或是租客一方、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房屋租赁终止”的通知。
- 租客,必须至少提前三周、也就是21天的时间,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房东;“书面”可以是打印、手写或是电子邮件形式,短信、微信、电话不算
- 房东,则必须提前至少三个月,也就是90天时间,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房客;与上面一样,可以用打印、手写或是电子邮件形式通知
- 房东,如果在极特殊情况下,可以缩短通知期,但是至少也要42天的时间,也就是6周,因为房客寻找其它房屋也是需要时间的
- 如果租客和房东之间可以用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那么通知期多少天都无所谓,只要双方在“终止租约”上写清时间并签字就算是有效的通知
- 双方在租约终止的合同上必须明确写出合同终止的那一天,切莫使用“从今天开始后的两个月搬离”这种语言
- 如果房东或是租客单方违反通知期的最小时限,那么另一方可以前往小额仲裁法庭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