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的政府与政治
新西兰是一个实行议会民主制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尽管其宪法尚未编纂。历史上,英国的查理三世是新西兰国王,因此也是国家元首。不过,英国的国王总不能再新西兰天天和长白云作伴,于是,国王任命了新西兰总督。总督是国王的代表,总督是国王根据首相的建议任命的,总督可以行使国王的特权 ,例如审查不公正案件以及任命部长、大使和其他关键公职人员,以及在极少数情况下,保留很特殊的权力(例如解散议会或拒绝将法案批准为法律的权力)。国王和总督的权力受到宪法的限制,未经大臣们的建议通常不能行使,在历史上,总督和国王更像是“吉祥物”而非真正的政府政策制定和执行者。
新西兰议会拥有立法权,由国王(名义上的)和议院(也可以说是国会)组成。历史上,新西兰的议会还分层,包括上议院,即立法委员会,直到 1950 年被废除。议会相对于王室和其他政府机构的至高无上地位是在英格兰根据 1689 年《权利法案》确立的,并已被批准为新西兰的法律。议会中的成员(也就是议员)由民主选举产生,政府由拥有多数席位的政党或联盟组成。如果没有形成多数,则如果在信任和供应投票期间得到其他政党的支持,就可以组建少数派政府。总督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命部长,按照惯例,总理是执政党或联盟的议会领袖。内阁由各个部门的部长组成,并由首相领导,是新西兰政府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政府重大行动。内阁成员集体做出重大决定,因此对这些决定的后果承担集体责任。
新西兰的大选每三年举行一次,属于全世界频率比较高的。1853年至1993年间几乎所有大选均采用简单多数当选的投票制度,而自1996年选举以来,采用了一种称为混合成员比例制(MMP)的比例代表制形式。在MMP制度下,每人有两票;一个是针对选民选民中的候选人,另一个是针对某个政党。根据 2018 年人口普查数据,有 72 个选民(其中 7 个毛利选民,只有毛利人可以选择投票),120 个席位中的其余 48 个席位的分配是为了使议会中的代表性反映政党的选票,而门槛是政党必须赢得至少一个选民或 5% 的选票有资格获得席位之前的政党总票数。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选举一直由两个政党——国家党和工党主导。自引入 MMP 以来,更多政党在议会中有代表,甚至出现“小党派造王”的现象,由此也能让只掌握少数选票的党派,能够“越级”拿到一些不可想象的高位。
新西兰的司法机构由首席大法官领导,包括最高法院、上诉法院、高等法院和下级法院。法官和司法官员的任命是非政治性的,并遵循严格的任期规则,以帮助维护司法独立。从理论上讲,这允许司法机构仅根据议会颁布的立法来解释法律,而不会对其决定产生其他影响。
新西兰被认为是世界上最稳定、治理最完善的国家之一。截至 2017 年,该国在民主制度强度方面排名第四,在政府透明度和反腐败方面排名第一。另外,对于少数群体的关怀也是全世界做的最好的国家之一,比如说,LGBT 权利属于全球相当宽容的,社区对这些人群尊重,同时新西兰也允许同性婚姻结婚,领养孩子等。新西兰在公民参与政治进程方面排名靠前,在最近的大选中选民投票率为82% ,而经合组织的平均投票率为 69%。但是,全国选举大家积极,对于地方议会选举来说,情况并非如此。在2022 年地方选举中,具有投票资格的新西兰人的投票率仅仅为 36%,这也能看出来,新西兰人对政治的兴趣不高,尤其对地方选举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漠不关心,三年一次的全国大选还是要行使自己权力并且尽到义务的。
cc0/image source: pixaba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