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宗教信仰偏执” Religious intolerance
新西兰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多信仰共生共存的国家,也是一个文化十分多元的国家。众所周知,新西兰的主流宗教是基督教,虽然在目前的年轻人当中,信教者的比例已经远远不如从前了,但是,基督教在这个国家的种种影响力还是相当的明显。
谈到了宗教,可能华人朋友最熟悉的还是佛教,佛教可以说是全世界的信仰中,最宽容、最包容的教义之一;而许多其它的教义,则可能更为偏执,对其它不信教、或者信其它教的人,表现出一种“不容忍”的态度。
这就是本文要提到的,宗教信仰偏执,或者叫做宗教信仰不容忍,英文 religious intolerance。
宗教信仰偏执是对他人的宗教信仰或精神实践的不容忍,所谓“不容忍”指的不是在言论上的不接受;而是更广义上的各种抵制,当一个团体(例如,一个社会、一个宗教团体、一个非宗教团体)特别拒绝容忍一个人基于宗教理由的做法、个人或信仰时,就会发生宗教不容忍,甚至出现对于特定群体的迫害和杀戮。
在新西兰的历史上,宗教信仰偏执发生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上半叶,主要在天主教徒(Catholics)和新教徒(Protestants)之间出现了明显的敌意。但这已经都是历史了,现如今的新西兰是没有宗教信仰偏执问题存在的。
到了21世纪,新西兰将近一半的人口都没有任何宗教信仰、或者至少说自己没有任何宗教信仰;另外随着外来移民的涌入,新西兰的宗教多样性也快速的增长。新西兰人权委员会关于宗教多样性的声明,确定了宗教宽容的原则。它包括新西兰承诺在法律面前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时候,平等对待所有信仰社区和无宗教信仰的人;新西兰政府,和宗教信仰团体之间也是互相发展和维持积极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