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个人宣布破产后的限制和需要承担的责任
在新西兰,如果您经营不善或者由于过度超前消费造成了个人“资不抵债”且无以为继,每天起床面对的就是无休止的讨债电话和电子邮件、甚至上门讨债,可能您最后的办法就是宣布“破产”了。在新西兰每年都有不少人宣布破产,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虽说新西兰的华人朋友少有宣布破产的先例,但是看新西兰站长还是希望为大家普及一下,如果在新西兰的个人宣布破产后,将会面对何种形式的限制,以及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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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个人破产需要承担的责任
在新西兰,作为个人宣布破产后,不会有什么人身上的伤害,也不会影响你生存的能力,至少基本的生存权是可以保证的,但是破产者需要承担以下的责任:
- 与法定受托人(Official Assignee)保持沟通顺畅,并尽量配合他们的工作
- 如果破产者的姓名、住址、雇用情况、雇佣条件、收入发生了变化,需要随时通知法定受托人
- 个人其它方面信息发生了变化,也要及时通知法定受托人
- 破产,并不会影响您在破产后对于税收的变化,所以,即便是破产者如果在破产后还有任何类型的收入,一样需要按照IRD的规定进行缴税和税务申报
新西兰个人破产会产生什么样的限制?
- 破产申请人不能够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董事或监事
- 对法定受托人Official Assignee隐瞒信息或尝试误导法定受托人
- 如果向他人(或其它公司、授信机构)申请超过1000纽币以上的信用债务,必须告知对方目前你已经破产
- 隐瞒任何类型的资产
- 阻止、或尝试阻止、或妨碍官方受托人处理你的资产或财产
- 在取得许可之前,不得离境新西兰
- 在取得特殊许可之前,不得进入、掌控、或者部分掌控(管理)任何类型的企业
- 在取得特殊许可之前,不得进入亲戚的企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