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新西兰警方对10公里/小时以下的超速有个容忍度?
通常来说新西兰的道路有两种限速,高速公路或者开放公路上,100公里/小时的限速以及在城市城镇居民区中的50公里的时速限制。但如果你真的用这个最高限速开,在前方没有车辆的情况下,你后面跟着的车肯定会不满意的,要么找机会超过你,要么死死地咬着你的屁股“顶着”你往前开。
大部分新西兰人的驾驶习惯是,在居民区最高开60公里的时速,在高速路上开110公里的时速。为什么都愿意默认的“超速10公里”呢?
其实这就是新西兰警方与新西兰驾驶员之间的一个默认的“默契”,时速超过10公里/小时以内,警方不管你。
愿意其实比较简单,新西兰警方通常使用雷达作为测速手段,设备虽然有周期性的维护并给出认证表明工作正常,但只要是设备就会有多多少少的误差,再加上驾驶员的车辆速度表也有会3-5公里的时速误差,以及人眼观察车速表造成的一定差距。这么多误差叠加的结果,就是如果警方执行“超过一公里”也要罚款的尺度,警方就会经常性的被投诉、甚至诉诸法院。
新西兰的法院和警察可不穿一条裤子,公民告警方是常见的事情,法院绝不会偏袒,而行政诉讼对于警方来说是个巨大的负担,无论从财务上还是从精力上以及从社会影响上;所以新西兰警方为了避免陷入无端的争执,所以选择一个默认的10公里/小时的容忍度,让司机们开起车来,更加轻松愉快,不要把过多的精力放在随时盯着车速表上。
这个“容忍度”,英文可以被称作 speeding tolerance 或者是 speeding thresh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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