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新闻
新西兰房屋买卖中贷款条款发生重要改变
新西兰房屋的买卖在最近一段时间有些“降温”,这让近十年的“房地产经济”作为支柱的新西兰有些小小的阵痛,尤其是,当大量的需求人士因为对市场前景不明朗而产生观望态度的时候,意味着进入“买方市场”,此时卖家就变得更为艰难,因为要么房屋在市场上无人问津,要么就是降价后,来了一个要约又一个要约(offer)但是却被贷款、房屋检测或者是其它原因所束缚最终造成合同终止。 在各种买家递上来的“要约”offer中,可能最常见的条件之一就是“subject to finance”也就是贷款条件了,通常这个条件买家会放五天到十天左右,超过这个期限,卖家就不会接受这个要约,而如果短于这个时限,买家可能找不到贷款。 不过,市场上有另外一部分买家,他们本着“试试看”的心态,或者是“捡便宜”的想法,见到出售的房屋差不多的时候,就递上去一份 offer,反正签 offer 又不要钱对不对,只要把自己“保护住”就行了,放上一个五天的贷款条件,然后骑驴找马,看看能不能在这几天碰到更好的;如果有更好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