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知识
新西兰公民具有的权力:官方信息披露法
新西兰是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作为个人,不仅具有相当的民主权利,而且还可以自由表达,并对政府发起质疑和问询;正因为此,新西兰的政府也在不断的开放,变得亲民、透明。不过,这些权利可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是一代又一代的新西兰人,不断的争取得来。比如说,在上个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新西兰政府雇员必须做到,善于保守秘密——根据当时颁布的 1951 年的官方保密法,他们不能透露任何政府信息。 走向开放政府的历史沿革 的ed在 1970 年代,新西兰和全世界其它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人们,开始辩论,政府计划和政策背后的信息应该向公众开放。 1978 年,新西兰政府成立了官方信息委员会来考虑此事。它在其报告中说,政府(包括政府机关)应该向公众公开所有信息,除非有充分的理由不这样做。 1982 年官方信息法 官方信息法 (OIA) 于 1982 年通过。它旨在让人们可以获取信息,以便他们可以更多地参与政府事务,这样人们就可以访问政府掌握的关于他们自己的信息。 如果一个人对他们得到的答复不满意(通常是因为信息被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