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西兰政治
因无证据证明“个人获利”,著名华商政治捐款控罪被判不成立
三名向国家党捐赠大笔资金的华裔商人日前在上诉法院成功推翻了与这些捐款有关的控罪。 法院发现,这几名商人–张乙坤以及郑时佳、郑恒佳(音)兄弟二人的确向选举委员会和国家党秘书办公室进行了隐瞒,但严重欺诈办公室SFO(Serious Fraud Office)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述他们个人从政治捐款中获益。 尽管如此,郑恒佳由于向SFO撒谎–妨碍调查–而被定罪及量刑事实依然有效。 上述三人在2022年11月被判处守社区拘留令(community detention),此前高院认定SFO指控三人通过欺诈手段得利罪名成立。 他们曾把向国家党的捐款–2017年10万纽元、2018年10万零50纽元–分成若干项每笔不超过1.5万纽元的来自多位不同人士的捐款,以此来规避大额捐款强制申报制度。 不过上诉法院的法官们认为,SFO的论点–仅需证明国家党获得利益,而不用证明捐款者是否获得利益就足够–并不成立。 “毫无疑问的是,国家党秘书办公室以及(或者)选举委员会被上诉人欺骗了。与第3项、第5项指控有关的唯一问题是,上诉人是否直接或间接获得了利益。”上诉法院判决书中写道。 法院发现,按照相关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