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如何处置房客留下的物品?
有时,租户搬出房产的时候,还会留下一些东西。这些私人物品可能是错误的放置、被遗忘或租户留待以后再去走。虽然说,租客已经不交房租了,法律和到的层面上,房东并不再与房客有什么“租赁往来”也不用再担负什么义务,但是,如果租户留下了东西,房东想要处置,必须遵守新西兰处理这些物品的规则。
吾之蜜糖 彼之砒霜,很难判断留在出租房的东西是垃圾还是有价值的。是留着,是放起来,是扔掉?这是困扰的问题,但房东需要遵循一些简单的规则,来保护自己和租户的权益。这些规则适用于所有住宅租赁,包括寄宿公寓。
- 如果留下了食物或易腐烂的物品,您可以立即将它们扔掉
- 尝试与租户取得联系,并给他们合理的时间来取货
- 如果您无法联系租户,或者他们不收货,房东有两种选择
选项 1. 向租赁法庭申请
房东可以向租赁法庭申请如何处理货物的命令。
仲裁庭可以宣布这些遗留物品的处理方法为:
- 扔垃圾
- 退还给租户
- 房东自行卖掉或送人
- 仲裁庭还可以宣判房东使用出售货物的任何资金来抵消房东对租户的索赔
房东必须向仲裁庭提供租户目前的地址,这是因为法庭需要送达调解或听证通知,如果无法向租户送达调解通知或听证会,仲裁庭可能无法审理此事。
在等待法庭听证期间,房东必须储存这些物品,不能私自处置。
选项 2:决定是存储、处置还是出售货物
个人文件
如果留下的物品是个人文件,房东必须妥善保管。如果文件在 35 天后仍未领取,房东可以继续存放文件并等待租户未来索要,或者将文件交给警方并获得“查收”收据,这样就不用再管了。
所有其他商品
- 房东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来评估货物的价值。如果货物值:
- 低于储存、运输和出售它们的成本,房东可以在他们认为合适的情况下立即处理它们(个人文件除外)。
- 除了储存、运输和出售这些物品的成本外,房东还必须在租客留下这些物品的那一天开始算起,至少 35 天内存放这些物品。35 天后,房东可以:
1.继续存放它们以等待租户未来向房东索要
2.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出售货物
3.如果房东出售货物,他们可以从他们的总收入中扣除储存和出售货物的成本。他们还可以向租赁法庭申请从这笔钱中收回租户欠他们的任何其他款项(例如,逾期租金、损坏维修或清洁费用)
如果出售货物的总金额不包括储存、运输和出售货物的费用,房东可以从房客的保证金(磅金)中要求结算并扣除。这需要房东发送押金退款表(如果租户在两个月前离开)或向租赁法庭申请(如果租户在两个多月前离开)。如果保证金不够扣的,房东还可以继续从租户方面追索,要求收回处置遗留物品的相关成本。
如果承租人想要索取房东已经存储起来的个人物品
也许未来某一天,租户想起来“我还有东西在前房东那里”,这时候,房客可以索取房东已经存放起来的物品。房东可以向租户索取存储费用,在得到物品后,租客应向房东提供已退回货物的收据(书面证明,我已经拿到了xxx东西,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