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租户可以对物业进行装修改动吗?
新西兰有超过三成的人住在出租房屋内,租户在租住的合同期间,对所租赁的房产具有很大的权利,但是,若租客出于自身需求对于所在的房产需要进行装修、或者一定的改动,则租户必须在对房产进行更改之前征得同意。也就是说,除非房东同意,否则租户不能对房产进行翻新、更改或添加主要装置或结构。所有的租赁房产的“大变动”,必须:
- 符合租赁协议,或
- 得到房东的书面同意(房东不能无理由拒绝)。
如果会造成无法修复的财产损坏,租户不能在租期结束的时候,拆除新添加的固定的设施。有时房东会允许租户添加新的固定设施,条件是这些设施、设备在租约结束时成为房东的财产(因为如果移除,会造成损坏,房东不得不花钱修理或者复原)。
租客搭建的任何固定设备在租约结束时没有被拆除,将成为房东的财产(前提是房东与房客之间达成了书面协议,并且写明)。
如果您是租户并且在拆除自己在租赁期间安装的固定设施时造成损坏,请告诉房东;然后房东可以告诉您他们是否希望您修复损坏或赔偿损失(以金钱的方式)。
租户可以对房产进行小改动吗?
从 2021 年 2 月 11 日起,根据新西兰住宅租赁法2020年版,租户可以要求对出租物业进行更改,如果更改很小,房东不得拒绝。
小更改?什么算是小更改呢?这里指的不得拒绝的“小变动”包括以下固定设施:
- 窗帘
- 视觉火灾报警器和门铃
- 婴儿防护设施,例如婴儿安全门
- 防震设施,例如将书架固定在墙上
英文规定中原文对“小更改”的描述是 minor changes。
进行小更改的时候租户的责任
- 以书面形式向房东提出请求
- 在对房产进行小幅改动之前获得房东的许可(必须在 21 天内)(房东可以要求延长期限)
- 支付安装费用(除非与房东另有约定)
- 在租约结束时,移除已安装的配件(除非房东同意它可以保留)
- 将财产恢复到与进行小更改之前基本相同的状态
如果租客提出“小改动”房东有什么责任和义务?
- 在收到租户的请求后 21 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对于“大改动”无论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如果不同意需要给出理由
- 如果更改很小,请在 21 天内给予书面许可(如果在上述法律保护的“小改动”内,房东不能拒绝)
- 如果租客的修改要求“不大不小”,需要更多时间来考虑请求,请向租户发出书面通知,说明 21 天将延长一个合理的时间
- 房东不得拒绝小的改动,但可以设定合理的条件
房产“小改动”变化的定义
“小改动”,或者说对房子的轻微更改,被定义为对财产的任何固定、翻新、改建或添加,新西兰的法律将其定义为:
- 财产损失风险低
- 可以很容易地逆转(财产可以恢复到基本相同的状态)
- 不会对健康和安全构成风险
- 不损害财产的结构完整性、风雨密封性或特性
- 不影响任何人享受或使用该物业
- 不需要监管部门的同意
- 不违反任何监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