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二级行政区划 Territorial Authorities
新西兰是一个岛国,南北长、东西窄,很多朋友对新西兰的一级区域,也就是“省级”的划分很清晰,比如说,北岛的奥克兰、怀卡托、丰盛湾、惠灵顿、旺格努伊等,以及南岛的坎特伯雷、马尔堡、奥塔哥等等,耳熟能详。不过,再细分一点,形成“二级行政区域”概念的时候,可能大部分华人朋友就没有那么熟悉了。
本文就是介绍一下新西兰的“二级行政区划”(Second Tier of Local Government),也就是英文上讲的,新西兰的 Territorial Authorities。
老式的英文翻译中文方法,将这些第二级(Second tier )的区域称作“郡市”(Districts and Cities),不过貌似这不太符合当下普通话的习惯,当然,站长觉得“郡”这个字是很贴切的(想想古装片里的“郡主”多有趣吧)。在新西兰,二级行政区划,由“区域管理局”(Territorial Authority,或称作区域委员会)进行管辖。
目前,新西兰共有67个区域管理局,共计包括13个市议会、53个区议会、及查塔姆群岛议会。在这其中,有六个区域管理局(也可以叫区域议会),被称作“单一管理委员会”(Unitary Authority),这六个区域包括:奥克兰 Auckland 议会、吉斯伯恩 Gisborne 议会、塔斯曼 Tasman 议会、内尔森 Nelson 议会、马尔堡 Marlborough 议会、及查塔姆群岛 Chatham Islands 议会。这六个“单一管理委员会”除了本身的职权外,也同时具有 Regional Authority 的职能。
单一管理委员会并不是按照人口、或者是经济、亦或是地理位置来进行的划分,而是根据综合的考量,为了达到最佳的管理效率,而进行的制定。
另外,新西兰还有几个没有居民的、远离本土的岛屿,例如靠近南极的几个群岛,它们不接受任何地方议会或者委员会的管理,而直接由新西兰环境保护部 DoC 进行管理。
根据新西兰的《地方政府法》及《资源管理法》,这些“二级”区域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 区域性可持续发展的鬼话
- 供应基础设施,包括供水、污水、排水及道路的修建和维护管理
- 环境安全及卫生管理、区域性应急管理和民防准备、建筑管理、公共健康检查
- 土地用途管理、噪音管理及湖泊河川水系的维护管理
与中国大陆的“地市级”概念相同,新西兰的二级区域管理局包括两种:
- 地区议会(District Council)
- 市议会(City Counil)
二级的地区议会和市议会没有高低之分,唯一的区别就是,所在地的集中居住人口超过五万,才能叫做“市议会”;否则就是地区议会。二级区域的地理范围主要是依据生活圈、社区及交通划分,而地方的地理范围主要是依据河流流域划分。
另外,有一点比较有趣的地方是,新西兰的二级行政区与一级行政区,职权互补且互不隶属,因此也有不少二级委员会位于两个以上地方境内,如陶波区便位于四个地方境内。虽然 District 理论上应该被 Region 管理,但新西兰有几个 district council 从行政上讲是“跨两个甚至多个一级区”的,比如说,北岛的著名景点陶波湖,就是“四个一级区都沾边”的一个二级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