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一无二的ACC:一个运行了50年的新西兰制度
到本周,新西兰的ACC制度就迎来了其运行50周年的日子–虽然有些人认为这是件值得庆祝的事情,但也有人呼吁对其进行改革。
ACC简史
上世纪60年代,工人们的不满情绪激增。人们如果因受伤导致无法工作,微薄的补偿金将不足以维持生计。
最高法院法官Owen Woodhouse爵士目睹了人们在司法系统中所进行的抗争,只为证明自己的伤害是由雇主的过失造成的,并主持了一项皇家委员会调查。
他当时建议了一项前所未有的变革–为意外伤害引入自动覆盖式的保险制度。
1973年最初版的【事故赔偿法】(Accident Compensation Act)涵盖了工伤和交通事故,次年的修正案则使其更为全面。
新西兰人让渡了起诉损害赔偿的权利,换来了 50年后的今天依然有效的、无需证明过失责任的ACC保险。
执行了半个世纪的政策值得庆祝
律师、同时也是ACC政策研究者Warren Forster说,这50年间有一些重大转变–首当其冲的就是ACC的理赔规模。
“刚开始的时候,每年只有几百起民事纠纷以及大约5000起工伤索赔,”他说。”随着时间推移,每年的索赔规模上升到了200万起,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增幅。”
此外,ACC的覆盖范围也有很大变化–从工作场所事故到运动受伤,再到敏感案件索赔,比如那些在接受护理的过程中受到霸凌的人。这其中只有大概1%的敏感案件索赔者获得了理赔–这凸显了ACC制度中的一些重大缺陷,他表示。
“当ACC制度开始运作后,它成为了全世界最好的体系之一,而50年后的今天仍在运行,这本身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它是否在所有情况下都有效则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相当数量的人群无法通过ACC系统获得司法公正。”
不过无论如何,ACC制度仍然是值得庆祝的,Forster说。
“我们现在需要暂停下来花点时间想一下,’哇,这是我们设立的一个了不起的系统,不过我们怎样才能让它更好地为我们服务?'”
改革呼声
并不是所有人对ACC都感到满意。曾在上世纪70年代为最初版ACC担任法律顾问的Don Rennie表示,这个存续了半个世纪的组织”糟透了……可怕至极。”
“它(ACC)现在不比其他任何大型保险公司好多少。”
早期的ACC是以委员会形态存在的,前总理Robert Muldoon在1982年对其予以撤销并改组为公司。 Rennie说,与此同时,他也摒弃了Owen爵士的指导原则–关注那些受伤者的所需,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ACC自那以后起就变了。
“无差别理赔意味着每个人都在ACC制度下默认全民受保,理论上–当然现在也是这样–除非ACC反对,那才需要证明你符合ACC的覆盖资格。”
Rennie说,现如今的ACC更关注于现金,而不是这套制度设计之初的服务对象–而唯一能修正它的途径就是重新设立一个关注于”人”本身的委员会。
ACC首席执行官Megan Main对此并不认同。
“虽然过去几十年里有所改变,(但)我们仍然服务于最初的目的,我们将此描述为’社会互助’。”
Main承认,对于一些难以顺利地从这个系统的获得帮助的人来说,ACC确实有些工作需要做。并且索赔数量的增长也给促进康复的人员带来了压力。
不过,ACC能存续50年之久,本身就已经是一个巨大的成功了,她说。
“它在全球都是独一无二的。虽然其他国家也有些类似ACC的元素,比如工人赔偿计划或交通事故计划等,但没有一个国家能做到我们这样全民无差别、无过错伤害的覆盖范围。”
与此同时,Main表示她对政府的公共服务削减也抱支持态度。虽然ACC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于征费而非税收,但她仍寻求将ACC的运营预算减少6.5%。
她表示,可能出现的裁员计划并不会影响面向客户的员工,而是为了减少重复和撤销那些并非绝对必要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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