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通过:老板在新西兰欠薪可判刑

《刑事法(雇主盗窃)修正案》(Crimes (Theft by Employer) Amendment Bill)于周三晚间在国会完成三读表决。
这部修正案定义了什么属于雇主“盗窃”员工收入,并将其入刑事罪。
新法案修订了《1961年犯罪法》,明确规定不支付员工工资属于盗窃行为。
该规定将针对那些欠薪并故意不支付给员工的雇主。
这包括在雇佣关系中非法扣留工资、薪金及其他货币权益。这一变动将为员工提供明确指引,表明他们有权获得应得的报酬,并且这一权利在法律中已有清晰规定。
修正案新增第220AA条。新条款规定,雇主故意不向员工支付与雇佣关系相关的任何欠款属于盗窃行为。
如果雇主是个人,最高刑罚为1年监禁、5000纽币罚款,或两者兼施,非个人的其他情况下最高为3万纽币罚款。
该法案由工党作为个人提案提出。
尽管国家党和行动党反对,但由于新西兰优先党投下赞成票,最终以63票对60票获得通过。
法案通过后,新西兰最大工会之一NZCTU表示“激动”和欢迎。

工党议员在国会辩论环节称,过去如果雇主窃取员工工资,受害员工需要经过一套复杂的法律程序来申诉,过程繁琐性往往令员工望而却步。
“但盗窃就是盗窃。以前,对任何员工而言,民事诉讼程序难以启动,而且耗时且昂贵。现在,员工可以直接向警方报案,将工资被盗行为视为刑事犯罪。”
国家党在辩论环节中,提出的反对理由是:《雇佣关系法》已经涵盖了现有雇主和雇员之间的争议,增加一个刑事罪名,会“使司法系统负担加重,还会将这一问题引向不同的解决路径”。
国家党议员还表示,这项法案可能会进一步加剧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矛盾,破坏他们在工作场所的关系。
工党议员对此反唇相讥,说这场争论揭示了国家党的立场,即他们更关心雇主的经济利益,而不是员工的权利。
新法已从今天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