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的单一行政管理区 Unitary authority
新西兰国家小,人口少,所以并没有实行联邦制。不过在人口管理和地区发展管理上,新西兰使用“单一管理区”的方法。单一管理区,英语:Unitary authority,全名为单一层级行政管理区,又可称权力一元化机构或单级化行政区等,是一种地方管理形式,它是合并上级(如“郡”)和下级(如“区”)两级政府的功能和权限,形成只有“单一层级结构”的地方政府,在特定区域中负责所有地方政府的机能,或者在邻近且通常由其他层级政府(如全国性政府)所管控的地方,施行某些特定机能。
单一管理区通常涵盖多个城镇,这些城镇的规模足以和其他区域分隔并独立运作。有时也会包含同一个国家中,一些没有次级行政区的行政区划。
新西兰的“单一行政管理区”目前有六个,也可以说是权力一元化的机构的地方政府:
- 奥克兰 Auckland
- 吉斯伯恩 Gisborne
- 塔斯曼 Tasman
- 马尔堡 Marlborough
- 尼尔逊 Nelson
- 查塔姆群岛 Chatham Islands
那么,从行政管理职能上来讲,单一行政管理区和普通的地方政府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普通的地方(地区、市)政府也就是 city/district council 的主要职责是:
- 房屋建设与规划
- 休闲娱乐设施
- 环境健康和保护
- 垃圾与废物处理
- 地区规划
- 地区性税收(如果适用的话)
单一行政管理区 unitary authority 的职责就大很多了,在新西兰除了查塔姆群岛单一行政区比较特殊以外,剩下的几个单一行政区都是人口和经济活动较为发达的地方。它们的行政职责包括:
- 教育资源
- 公路
- 运输(客运和货运)
- 房屋建设与规划
- 图书馆
- 娱乐休闲设施
- 环境健康与保护
- 垃圾收集、处理、填埋、回收
- 地区战略规划
- 地区性税收(例如奥克兰的地区性燃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