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商家现金礼品券的GST小知识
现金礼品兑换券Voucher,在圣诞新年季节是新西兰顾客最喜欢从商家购买的礼品之一,因为礼券又轻便、又方便,送人“很有面子”,而且给了对方充分的挑选的自由,不会因为你送了对方不想要的东西,而导致双方尴尬;送礼的人,既能够体现“自己选了礼品(不会赤裸裸的送钱那么无趣)”,实际上又没有费太大的心思去挑选。
对于商家而言,提前销售了 Voucher,充盈了商家自身的现金流,顾客也许会在未来6个月、一年后,才兑换商品,等于商家获得了等值的“免费现金流”一直趴在自己的账户上;当然,最好顾客永远都不来兑换这张 voucher,这样商家就“白得了现金”还不用给出商品。
那么,如果你的公司销售 voucher 给顾客,作为业主,需要知道一些在税务上的问题,尤其是 GST 方面的问题。
长期以来,voucher 这个东西在 IRD (新西兰税务局)的眼里,就是个“容易出问题”的东西,大企业,例如 PaknSave, Countdown, Bunnings, Farmers 等,资深会计和财务专家一大把,自然知道如何在卖了大量的 voucher 后,依然与税务部门和平共处。但是作为小商家,你要知道:
- Voucher 的 GST 与普通的商品销售的 GST 存在关键差异
- IRD 允许商家在 Voucher 的收入上,延迟报 GST
- 通常而言,大部分的 voucher 在真正兑换成商品之前,voucher 的销售都是 0 % GST 的状态
- Voucher 如果是‘specified supply’ items,那么在卖出后就要报税
- 如果 Voucher 是‘mixed supply’ items 或者 Unknown 则可以延迟报税
- 如果 Voucher 到了最后的兑换期限依然没有被兑换,则过期后,商户应该主动申报过期 voucher 总金额中的 15% 作为 GST(剩下的钱就归商家自己啦)
IRD 的对外信息中,关于现金兑换券的部分实际上说的比较模糊,官方的页面网址在这里 https://www.ird.govt.nz/gst/charging-gst/special-supplies
如果你的小买卖有 voucher 礼券进行销售,且每年的销售金额过了10万,最好还是找专业的会计帮你考虑 GST 的问题。总之要记住,IRD 总觉得小商户在现金礼券上是有“偷税漏税避税”的嫌疑的,如果没有准确的税务应对方法,最好别触动税务局的敏感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