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家庭信托基金中最重要的三类人
家庭信托基金是西方国家中保护家庭私人财产的重要工具之一,在新西兰亦是如此。新西兰的家庭信托基金需要由律师的协助来建立,而律师一定会给您抛出一大堆专业的术语,让您看得云里雾里。那么,看新西兰网站在本文将为您介绍的新西兰家庭信托基金Family Trust成立过程中将要指定的最重要的三个涉及“人”的称呼,供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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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ettlor
Settlor,顾名思义,就是谁来成立的这个基金,也称作基金创建人或建立人。这可以是您自己、您和您的配偶、您和您的家庭成员、或者由您管理的公司(通常不建议公司来做这个哦)。Settlor在家庭信托基金中地位最重要,也拥有最“终极”的权利和权力;Settlor可以不止一个。
Trustees
基金托管人,也就是这个家庭信托基金由谁来负责管理。基金的创始人也可以同时作为基金托管人,同时新西兰比较流行的做法是找一位独立于您的家庭之外的人作为基金的托管人(例如律师或是会计);当然了,这个人您必须信得过,一位独立的家庭信托基金托管人将在其它托管人发生意外或是不可调和的分歧的时候起到一个“稳定器”的作用;Trustee可以不止一个。
Beneficiaries
受益人,也就是这个家庭信托基金产生的收益由谁来享受。如果家庭信托只是管理了一个房产,那么所有的受益人都可以不受限制和干扰的住在这个房产中。创建人和托管人都可以作为受益人享受这份财产;通常受益人都是创建人自己和创建人的家庭成员。
在这三类人中,创建人Settlor拥有指定“谁是托管人Trustee”的权利,而且在托管人不称职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或者与创始人(或其它托管人)产生冲突矛盾的时候,创始人可以要求律师将这位托管人移除出去,不再享有管理这个基金的权利。同时,创始人也可以随时按照需要增加合适的托管人。
新西兰的家庭信托基金不随着创始人、受益人和托管人的生命终结而终止,从家庭信托基金创立之时,一个新西兰的家庭信托基金有80年的生命周期(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