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的青少年司法和刑事责任年龄
最近几年,新西兰的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无论是在便利店殴打店主盗窃零食,还是拿着锤子砍刀去珠宝店抢劫钻石,亦或者是偷一辆汽车三五成群开车撞击酒铺商场然后“零元购”,这都让生活在这片曾经治安良好的土地上的人疑问不已,新西兰这是怎么了。人性本不善良,只有用法律,对这种行为进行审判和束缚,并让犯罪者付出相应的代价,才能够阻止更多的犯罪,或者是降低重复犯罪的可能。但是,对于这些小小年纪就开始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的小孩子们,新西兰的司法系统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有效。
绝大部分的华人,更偏好于严峻刑罚,这是骨子里法家“严刑”思想一脉相承下来的。对待犯罪者,无论年龄,华人更崇尚严刑峻法,注重法令的威吓功能,期望能以刑去刑,使人民因为法律的施行而知道何者当为,何者不当为,达到以法施教的目的。
不过,这事儿,在新西兰没那么简单。
新西兰的青少年司法系统由处理 10-13 岁儿童和 14-16 岁青少年犯罪行为的组织和流程组成。这些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程序,并受不同的原则管辖。
新西兰历来专注于青少年罪犯的福利模式,将儿童的需求放在首位。这通常涉及将孩子从他们的家庭中带走,并将他们送入机构。这几乎就是最严格的惩罚了,而不是大家印象中的“扔进监狱,劳动改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模式。新西兰的《儿童、青少年及其家庭法案 CYPTFA》标志着从这种转变到基于家庭的程序和司法模式,该模式将国家干预(司法力量)视为最后的手段。
CYPTFA 为儿童和青少年设立了两个独立的司法程序。这种差异化是基于年轻人更脆弱、判断力更不成熟的态度,这应该被考虑在内。不同的程序以承认儿童或青少年的更高需求和脆弱性的方式识别儿童或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因此,罪责程度由年龄组决定。然而,现在重大的立法修改允许在犯罪足够严重的情况下起诉儿童。
该法旨在促进儿童、青少年及其家庭的福祉。该过程旨在减少青少年被监禁的程度,并建设性地处理青少年和儿童造成的问题。通过让儿童或青少年对他们的行为负责并鼓励他们为自己的违规行为承担责任,同时考虑到他们的需求并确保他们有机会从经验中受益发展来实现的。
其原则是:
- 尽可能避免刑事诉讼;
- 刑事诉讼不得用作提供福利的手段;
- 加强家庭和家庭;
- 让儿童和青少年留在社区;
- 年龄作为缓解因素;
- 制裁应促进年轻人在家庭和家庭中的发展,并且在形式上限制最少;
- 尊重受害人的利益;和
- 解决儿童和青少年脆弱性问题的特别规定。
新西兰刑事责任年龄区间
在新西兰,10岁以下的儿童不能被定罪。如果孩子年满 10 岁或 11 岁,他们可能会因谋杀或过失杀人罪被起诉。如果犯罪者年满 12 岁或 13 岁,则只有在最高刑罚为 14 年或以上监禁的情况下,或者如果他们是屡犯且前次犯罪的最高刑罚为 10 年或以上,他们才能被起诉最高可判处 14 年或以上监禁。所有年龄在 10 至 13 岁之间的儿童都有可推翻的无能力犯罪推定。14 至 16 岁的年轻人可能因任何罪行而被起诉,除非具体立法规定了更高的年龄限制(例如,16 岁以下的人不能被定罪乱伦)。
如果孩子被带入法院系统,法官可以酌情决定是否使用刑事程序来定罪,或是将他们引导至社会福利方式来接受教育。当儿童犯罪者不属于这些类别时,他们将根据 CYPTFA 的照顾和保护条款或由警方处理,这些条款受青少年司法原则管辖。
如果在 14 到 17 岁之间,法院将考虑罪犯的年龄。如果青少年法庭处理犯罪,则青少年司法法和青少年原则将适用。但是,如果适用《2002 年量刑法》,罪犯可以被送往地区法院或高等法院进行量刑或审判。根据 2002 年量刑法,17 岁以下的儿童或青少年不得被判处监禁或家庭拘留,除非他们犯有第 4 类罪行(例如谋杀、过失杀人、危害国家罪)或最高刑罚为 14 年监禁的罪行或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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